(1)真正的实习生(中专、大专或本科)既不是劳动关系也不是劳务关系,雇主与实习生本人不需(也不能)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;但可签订一份实习协议,证明实习生在实习期间,有在实习单位学习
有些实习生到企业(行业)实习时,甚至实习生还要向企业缴纳相关实习费用
*只是现在都被一些劳务公司与很多中(大)专学校给操作得面目全非了
劳务公司跟学校合作,把实习生(期)当临时工卖给企业,企业用最低工资标准使用这些实习生,然后劳务公司帮这些实习生投保了团体意外险---一切游走在法规灰色边缘
*在校实习生如果在实习期间发生意外,学校是要负责的(学生保险)
(2)还有一种,是学生在学期间自己在外找兼职时发生意外,这就比较难办了,争议性也比较大---涉及到又是学生身分又是劳务(动)身分;就是楼主遇到的问题,问题发生时,法律的争议比较大,最终只能以法院裁定为准;最后是事先签订劳务合同,也许对双方都比较有保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