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规定,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为其职工缴纳社保费。贵单位目前全员按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下限(4952元)申报社保费,可能存在缴费工资与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混用问题。
2026年,用人单位应以职工2025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为依据申报缴费工资(新入职职工,根据起薪当月换算全月计算工资收入确定)。缴费工资的组成按《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》(国家统计局令〔1990〕1号)和《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劳社险中心函〔2006〕60号)等规定执行。
请贵单位核对缴费工资申报情况,如有差错请于5月25日前办理年度缴费工资申报(更正)及补缴,逾期将加收滞纳金。如已申报,请忽略,我们会持续为贵单位提供精准的个性化服务!【昆山税务】。
以上通知不知道真假?如果是真的,对企业员工是好?是坏? [ 此帖被星星点点123在2026-05-13 11:31重新编辑 ]